职业技能鉴定100问

目      录

 

一、政策概要

1.什么是职业资格?

2.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

5.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6.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哪些政策、法律依据?

7.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企业在职职工有什么要求?

8.如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9.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有何不同?

10.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待遇?

11.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12.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有哪些?

13.职业技能鉴定的特点是什么?

14.劳动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15.劳动保障部组织实施的“5+1”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6.什么是“技能岗位对接活动”?

17.开展“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的措施有哪些?

18.什么是就业准入制度?

19.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有什么具体规定?

20.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有哪些?

二、服务指南

21.职业技能鉴定组织体系的构成是怎么样的?

22.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有哪些必经程序?

23.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及注意事项?

24.在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验印、取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25.个人如何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26.个人在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27.职业技能鉴定如何缴费?

28.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补、换职业资格证书?

29.如何办理补、换职业资格证书?

30.职业资格证书能否在网上查询?如何查询?

31.出国人员如何办理中英文版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鉴定考核

(一)鉴定实施管理

32.职业技能鉴定有哪几种组织形式?

33.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有哪些模块?

34.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方法和手段有哪些?

35.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有哪些基本条件和步骤?

(二)常规鉴定

36.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有什么特点?如何组织实施?

37.企业职工怎样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有何要求?

38.企业职工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须具备哪些申报条件?

39.院校专业与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有何对应关系?

40.在校学生怎样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有何要求?

(三)统一鉴定

41.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哪些?

42.全国统一鉴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3.全国统一鉴定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有哪些?

44.全国统一鉴定的时间如何安排?

45.个人如何申报全国统一鉴定?有何要求?

(四)高新技术考试

46.什么是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47.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的特点是什么?

48.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目的是什么?

49.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对象是哪些人?

50.什么是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

51.计算机信息高新考试已开考的模块有哪些?

52.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与人事部门设立的全国性计算机考试以及教育部门设立的全国性计算机考试有什么区别?

(五)新职业鉴定

53.什么是新职业? 

54.新职业试验性鉴定工作的流程是怎样的?

55. 如何申请成为新职业试验性培训鉴定试点单位?

(六)能力测评项目

56.目前已组织开展的能力测评项目有哪些?

57.什么是通用管理能力认证?

58.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包含哪几个等级?由哪几个模块组成?

59.通用管理能力项目的认证标准及方式是什么?

60.什么是创新能力测评?

61.什么是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七)国际证书合作项目

62.申请开展国外职业资格认证或职业技能考试的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63.如何对国外证书项目的考核和发证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

64.什么是托业考试?

65.什么是中英职业资格证书项目?

四、鉴定题库

66.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67.职业技能鉴定的试题类型有哪些?

68.为什么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69.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鉴定考核成绩查分和差错复正?

70.如何申请鉴定考核成绩查分?

五、鉴定质量管理

71.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包含哪些方面?

72.什么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7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包括哪些内容?

74.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哪些形式?

75.现场督导工作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76.劳动保障部实行专项治理的职业有哪些?

77.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职业培训鉴定机构重点监察范围及处罚措施有哪些?

六、职业技能竞赛

78.什么是职业技能竞赛?

79.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哪几类?

80.哪些职业适合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81.我省技能竞赛有哪些奖励措施?

82.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应具备哪些条件方可登记备案?

七、鉴定专家队伍

83.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属性是什么?

84.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拥有哪些工作职责?

85.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形态是怎样的?其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86.现阶段,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专家队伍的组成情况如何?

87.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88.考评人员的任职资质和条件有哪些要求?

89.考评人员职责与任务是什么?

90.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认证有哪些规定?

91.考评人员的聘用管理有哪些规定?

92.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其任职条件是什么,工作职责有哪些?

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93.什么是高技能人才?

94.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95.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有什么重要性?

96.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97.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原则是什么?

98.我省对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要求有哪些?

99.我省对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有哪些优惠政策?

九、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

100. 职业培训的含义是什么?

101. 如何把握我国现阶段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方向?

102. 职业培训分为哪几类?培训工作由哪些机构组织实施?

103. 什么是“双师型”教师?如何认识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社会意义?

104. 如何认识教材建设工作在职业培训中的重要性?

105. 我国职业培训教材开发机制和教材评审制度各有什么特点?

106.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材的编写原则是什么?

107.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具有哪些特点?

108. 鉴定对象如何购买指定的培训教材?

109. 鉴定对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前可选用什么参考资料进行备考?


一、政策概要

1.什么是职业资格?

答:职业资格是指社会经济部门或行业根据某一职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从事该职业所必备的专业知识、职业技术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它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岗位的需要而运用特定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职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使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2.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答: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职业资格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3.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采用资格认证、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对劳动者的职业资格或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向合格者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劳动者凭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或执业的一种职业资格认证和劳动者从业、执业制度。它也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

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5.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答: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6.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哪些政策、法律依据?

答:1993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19947月,《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再次提出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19947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规定: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1996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8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为了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200410月通过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20051月通过的《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招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的技术工种工作的用人单位实施监察。

7.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企业在职职工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对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职业(工种),在职职工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职业(工种)的技能要求,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从事技术工种的学徒,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日录》所规定的学徒期进行培训。

8.如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答:劳动者个人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具有合法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者可根据自己具备的资格条件,向经政府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考核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并提供本人照片、身份证和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可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都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9.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有何不同?

答: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10.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待遇?

答:1、劳动保障部门在制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时,是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高低确定不同工资指导价位,技能等级越高,工资指导价位就越高(见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同时,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可分别享受本单位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2、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调整高级技能人才津贴参考标准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6]22号)规定,获得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企业职工,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标准执行。

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精神,企业退休人员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与具有高级职称的管理技术人员享受相同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由于国家对高技能人才的高度重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会逐步提高。

11.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答: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并核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活动。

12.职业技能鉴定方式有哪些?

答: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3.职业技能鉴定的特点是什么?

答:职业技能鉴定有三个特点:一是职业技能鉴定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二是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三是职业技能鉴定以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第三方认证是指在组织、职能和利益上,由独立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代表劳动力供需双方或社会共同利益的第三方,即由政府批准的独立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作出认证,政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

14.劳动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有以下五个项目:

实施技师考评示范项目——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实行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结合经济发展需要,重点抓好劳动力市场急需、通用性强、技术要求高的200个左右职业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同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着力推动行业特点明显、生产工艺要求高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探索推行预备技师资格试点,制定预备技师培训考核标准,选择部分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试行,促进后备技师成长。调整修订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标准考评申报条件,进一步突破比例、资历、年龄和身份的限制,促进新技师成长。

实施企业技能人才业绩评价项目——指导具备条件的骨干支柱企业,对技术工人普遍进行一次技能评价。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要求,结合高新技术发展和企业生产实际,组织实施考核认证。总结推广企业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进行技能鉴定的工作模式,加强业绩考核,重点评价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考核认证方式要贴近生产、方便职工。

实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项目——定期调整更新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国家职业资格对应目录,指导学生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结合职业院校教育培训实际,对照职业资格与学历文凭的不同要求,积极探索将职业技能鉴定与教育培训考试结合进行的方式方法,重点加强学生操作技能的考核。

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鉴定服务项目——与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相衔接,根据当地就业需求,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培训情况,引导其参加适合再就业职业的技能鉴定。

实施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切实帮助他们提高转移就业能力。要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在劳动力输出输入数量较大的地区,重点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

15.劳动保障部组织实施的“5+1”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5+1”行动计划是指“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其主要内容如下:

“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国新培养190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新培养700万名高级技工,并带动中级和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深入推动再就业培训。计划5年内对2000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能力促创业计划”——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计划5年内对200万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和帮助更多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5年内对4000万农村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并与就业服务、权益维护有机结合,促进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

“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计划5年内组织6000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同时,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加强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

“技能岗位对接活动”——满足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劳动者的需求,促进技能劳动者和院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就业。

16.什么是“技能岗位对接活动”?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倡导全国大中城市开展实行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简称为技能岗位对接活动。这项活动的主题、目的、服务对象和工作目标如下:

活动的主题:满足企业需求,服务技能人才。

目的:为满足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劳动者的需求,促进技能劳动者和院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就业。

服务对象:1、用工企业。各类需要聘用技能劳动者和院校毕业生的企业;2、技能劳动者。各类参加技能培训,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城乡劳动者;3、院校毕业生。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工作目标:1、用工企业提出的技能岗位招聘信息得到广泛发布,其中重点用工企业技能岗位招聘需求得到满足,或通过预约式订制培训得到填充。2、提出求职要求的技能劳动者和院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够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3、重点城市以就业联盟、会员制等方式建立技能人才供求网络和相应的技能岗位信息库、技能劳动者信息库,并通过开拓和完善各类有效的对接形式,形成技能岗位对接的长效机制。

17.开展“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的措施有哪些?

答:开展技能岗位对接活动主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它的主导作用,同时调动企业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重点企业、技工学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共同参加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其工作措施主要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活动期间集中做好六项服务。

1、多渠道信息发布服务。广泛收集本地区企业技能岗位空缺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劳动保障政府网站、和广播、电视、报纸、布告栏等公共媒体渠道广泛发布。2、负责制推荐应聘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工企业及技能劳动者、院校毕业生提供一包到底的全程服务。3、个性化职业介绍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技能劳动者、院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服务,对因多种原因难于就业的,采取针对性的方法专项帮扶,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4、上门式信息对接服务。组织一批技能人才供求信息,针对不同企业、不同院校的行业、专业特点,采取送技能岗位进院校、送技能人才进企业等方式,将供求信息直接送到企业和技能人才手中。5、专业化现场招聘服务。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和技能劳动者与院校毕业生的特点,分期分批举办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化供需见面洽谈会。6、预约式订制培训服务。按照企业招用技能人才的具体要求,通过与企业签订技能人才订制协议,为企业联系预约式订制培训服务。

18.什么是就业准入制度? 

答:就业准入制度是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及消费者利益的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一种就业和用工制度。

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对劳动者就业时所具备的职业资格进行规范,使我国的就业从安置型就业转变为素质型就业,是从我国劳动力资源的素质和就业形势的实际出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进一步优化劳动力市场和用工制度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根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6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有以下具体规定:

公布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范围与名称;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或者特种作业工种的劳动者,应当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工商部门办理开业手续;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在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中须注明职业资格及等级要求;根据国家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服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

20.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有哪些?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发布的第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目录。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分别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转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珠宝检验员、防腐蚀工、农林牧鱼水利业生产人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商业、服务业人员、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二、服务指南

21.职业技能鉴定组织体系的构成是怎么样的?

答: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即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依托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认定的工作体制,包括政策法规、组织实施、质量保证和监督检查四个系统。

22.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有哪些必经程序?

答:(1)具备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受理考生报名并审查考生申报的资格条件;

2)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安排鉴定场地、准备相关鉴定检测设施、设备;

3)省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复核申报者资格条件、确定考评人员、提供鉴定试卷;

4)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并组织阅卷、检测评分;

5)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成绩核定与发布;

6)省或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验印核发证书。

23.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及注意事项?

答:为了方便您的工作,请在申报鉴定前根据如下要求认真核对您所提交的资料,确保资料准确齐全。

一、常规鉴定申报。

1、《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报告》一式四份,加盖鉴定机构公章。2、《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安排备案表》一份,加盖鉴定机构公章。3、《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技师高级技师须提供《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三份)。4、《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一份,加盖鉴定机构公章(本表由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5、鉴定申报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学校公章)。6、报名数据,考务管理系统中信息(包括照片信息)录入后须进行考场编排,导出*.jdx文件(技师高级技师所上报数据须填写信息录入中除备注以外所有空白栏内容)。7、申报三级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校高级技工班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考生入学注册表复印件。8、技师高级技师须增加的申报材料:个人工作总结、单位推荐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技术论文一式三份。注意:日常鉴定须提前10个工作日(工作日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申报。

二、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报。

1、《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加盖鉴定机构公章。2、《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应提供《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申报表》为一式三份)。3、《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一份,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本表由统一鉴定报名录入器自动生成)。4、鉴定申报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学校公章)。5、报名数据,通过统一鉴定报名录入器录入考生信息,并采集报考者的照片信息一并上报,导出*.jdx文件。无照片信息的,不予受理。6、有补考项目的单位须提供考生前次考试的成绩名册。注意:以上材料须提前35天报送省中心,具体报名截止日期以统考文件为准。

三、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鉴定申报。

1、《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加盖鉴定机构公章。2、《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考生报名登记卡》一式二份。3、《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一份,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4、报名数据,考务管理系统中信息(包括照片信息)录入后须进行考场编排,导出*.jdx文件。6、有补考项目的单位须提供考生前次考试的成绩名册。注意:以上材料须提前5个工作日(工作日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报送省中心。

四、注意事项。

1、鉴定机构所申报的职业(工种)必须在本所鉴定许可范围之内。2、申报时提交的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3、必须按照以上注明的提前申报时间申报。

24.在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验印、取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每周三全天,省厅培训处、鉴定中心联合集中办公,为培训鉴定机构提供证书核准、缴费、证书发放等有关服务。

二、每周三之外的其它工作日,培训鉴定机构申领证书需加盖省劳动保障厅钢印和红印的,应提前与省厅鉴定中心联系。

三、培训鉴定机构按照审批材料受理的先后顺序领取证书,并在省劳动保障厅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加盖省劳动保障厅的钢印和红印。

四、培训鉴定机构申领证书时,需提供缴费发票或发票的复印件。欠费或未缴足费的单位须缴清全部费用,方能办理申领证书的相关手续。

五、《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已套红印)由省厅鉴定中心统一用电脑打印,一式两份,连同证书一起发放,存入鉴定所和考生个人档案。考生个人、培训鉴定机构申报的《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只用作考生资格条件审查的依据,不再加盖省劳动保障厅的印章。

六、省劳动保障厅公章和钢印由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工作人员掌握,未经允许,培训鉴定机构经办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5.个人如何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答: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职业向当地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与资料,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具体申报时间应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咨询。全国、全省统考职业的申报时间,可到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hn12333.com)职业资格鉴定网页上查询,并按网上有关规定申报。

26.个人在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者,首先要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和申报职业标准,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职业及等级。同时,要准备好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条件材料,供职业技能鉴定所审查。还要提供近期免冠一寸或两寸照片四张。

经职业技能鉴定所审查符合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否则便不能参加考试。

个人在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时,应注意查看该机构是否具备所报职业及相关等级的鉴定资质。

如果需要培训,要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27.职业技能鉴定如何缴费?

答: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包括: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场地与设备使用、考务、命题、制卷、阅卷、考评、检测以及原材料与能源消耗等项目。

目前,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2001328/湘价费[200375号文件执行。缴费明细如下:

 

A

B

C

初级工

260

200

150

中级工

320

260

200

高级工

380

320

260

技师

500

440

380

高级技师

590

530

470

 

 

A

车工、铣工、磨工、电焊工、汽车驾驶工、汽车修理工、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长度量仪计量检定工、衡器计量检定工、电磁计量修理工、计算机调试工、程控交换机调试工、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制冷设备维修工、家用热器与电动器具维修工、铸造工、锻选工、模型工、钳工、镗工、机修工、热处理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钢筋工、电器设备安装工、管工、起重装卸机械工、化学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沼气生产工、冷藏工、锅炉操作工、理财规划师、心理咨询师

B

冷食品制作工、熟肉制品加工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农机修理工、工具钳工、电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物理性能检验工、无线电机械装校工、无线电装接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摩托车调试修理工、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防腐蚀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架子工、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鉴定估价师、中药调剂员、物业管理员、防水工、装饰装修工、摄影师、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制图员、美发师、美容师、保健按摩师、物流师、企业培训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电子商务师

C

乳品检验工、家畜饲养工、海水鱼(虾)贝育苗工、餐厅服务员、计算机操作员、商品营业员、农艺工、纺织纤维分类分级检验工、眼镜定配工、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眼镜验光员、话务员、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出版物发行员、营销员(营销师)、职业指导员、秘书、公关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28.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补、换职业资格证书?

答: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申请补换职业资格证书:

1、由于报名时考生个人信息录入错误,导致职业资格证书相关数据与持证者本人信息不符的,可以申请补换职业资格证书。2、持证者本人相关信息发生客观变化的,可以申请补换职业资格证书。3、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导致不能准确有效反映持证者基本信息和技术等级的,可以申请补换职业资格证书;4、职业资格证书遗失或被盗,经登报声明后,可以申请补换职业资格证书。5、持证者因出国就业,可申请补换中英文版职业资格证书。6、在2001年以前证书编码为13位,湖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无法查询的,可以申请换发职业资格证书。

29.如何办理补、换职业资格证书?

答:符合补换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持证者,可以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所或直接到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补换职业资格证书。补换职业资格证书的流程如下:

1、提供原证书及符合补换职业资格证书五种情况的有效凭证,交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验证核实;2、验证合格者,领取并填写《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核准表》;3、按标准缴纳相关费用;4、报送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同意;5、受理5个工作日后,领取新证书。

30.职业资格证书能否在网上查询?如何查询?

答:目前,2001年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都可以通过湖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进行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www.hn12333.com/query/06.jsp。具体查询方法为进入该页面后,在“服务区”内的“证书查询”下的相应栏目内输入身份证号或职业资格证书号,然后点击查询即可。

2001年以前的可通过到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换发新证书进入证书查询系统。

31.出国人员如何办理中英文版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答:出国人员办理中英文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如下三种情况:1、原已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换证时除提供原证书外,还须提供出国签证和相关资料,经省厅鉴定中心核准后,到省厅培训处办理。2、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合格,但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可向申报的鉴定机构或直接向省鉴定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出国签证和相关资料,经省厅鉴定中心核准后,到省厅培训处办理。3、对目前还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出国人员,须先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再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办理。

三、鉴定考核

(一)鉴定实施管理

32.职业技能鉴定有哪几种组织形式?

答: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形式有统一组织和非统一组织两种形式。统一组织形式是在具有一定考生规模的区域范围内,在同一时间,使用相同的鉴定试题和评分标准统一组织鉴定的形式。这种形式通常简称为统考鉴定。非统一组织形式是根据鉴定对象的需要及鉴定组织单位的要求而采取的一种不定期的鉴定组织形式(随报随考)。这种组织形式可以为应考对象提供针对性较强的服务,也能够适应鉴定对象在时间、地点或其他方面的特殊要求。这种形式不可能为鉴定对象提供同样的试卷试题,但强调命题标准和信度、效度、区分度及等值性的基本一致。随着考试技术不断发展,计算机操作方式在考试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因而,智能化考试形式应运而生。这种考试从申报、安排考场、出题、阅卷、到考试结果等过程,全部通过计算机自动进行,给考生提供更客观、公正的考试。智能化考试形式突破传统的统一考试和非统一考试形式,可以对鉴定对象提供随时的鉴定服务。

33.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有哪些模块?

答:职业技能鉴定一般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此外,涉外秘书的职业资格鉴定还需进行外语考试,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的鉴定另需进行综合评审。鉴定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从国家题库抽取试卷进行鉴定考核。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和外语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或计算机智能化平台方式,操作技能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综合评审一般采用论文(或工作实务、工作方案)写作和答辩、文件筐测试等方式进行。

34.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方法和手段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和手段:

1、问卷法,也称文字(书面、机考均可)直接质问法。是一种根据职业标准的内容与要求,通过书面文字或图表(音像)组成的试卷对鉴定对象技能所需知识以及应用能力等进行考评的方法。一般适用于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和心智型职业技能鉴定。

2、操演法,也称真实和模拟操作法。是一种让鉴定对象按照一定规程,通过一个或几个项目操作或实物制作等形式来完成考试项目的方法。可以分为现场实际操作、典型作业操作和模拟操作三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技术技能型职业技能鉴定。

现场实际操作法。以真实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对考生实际技能水平进行考评;典型作业法:以典型作业的环境代替真实的工作环境,以典型作业考评项目代替实际劳动过程的任务和要求,根据劳动者现场所完成的规定项目去测量和评价其技能结构和水平;模拟操作法:通过半模拟或全模拟真实工作情景(环境、语言、设备、音像以及形体等)完成技能考核的考评方式。

3、口试法。是一种考评人员和鉴定对象双方直接对话式的测试方法,以论文、抽签题目和音像片为测试中介题目对鉴定对象测试结果进行评价。一般用于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考评中对鉴定对象深度性的知识和高超(独创)技能的测试。

35.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有哪些基本条件和步骤?

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凡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限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资格鉴定)、外语考试(限涉外秘书资格鉴定)成绩合格(达60分)者,由相应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统一办理、核发证书,证书信息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上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向社会发布。

(二)常规鉴定

36.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有什么特点?如何组织实施?

答: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的特点主要有:

1、鉴定对象为生产服务一线的在职人员;2、鉴定目的是直接提高职工的工作能力;3、鉴定内容结合岗位实际活动和发展需要;4、鉴定方式简便、灵活,适合企业生产服务实际;5、鉴定结果与企业劳动工资、生产管理紧密结合,涉及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企业应根据《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业务经办指南》有关要求,按隶属关系及时向省或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前,应制定可行的考务方案,明确鉴定日程安排、考评人员配备、鉴定方式、试题来源以及其它有关事项。实施鉴定时,企业应严肃考场纪律,规范考评行为,防止弄虚作假、考场舞弊和违规评判等不良行为。

37.企业职工怎样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有何要求?

答:一、企业职工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可对照规定申报条件,向本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所在企业未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可向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需提交:1、在湖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下栽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结)业证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3、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

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需提交:1、在湖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下载并填写《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结)业证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3、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4、个人技术总结、单位推荐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技术论文一式三份。

38.企业职工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须具备哪些申报条件?

答: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发[2002]100号)文件的要求,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鉴定要求和申报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执行。国家暂未颁发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的申报条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的鉴定: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2、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初级工正规培训6个月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的鉴定: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按照中级技能目标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的,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生在本职业岗位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的鉴定: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我厅认可的高级技工培训半年以上;3、大专毕业生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和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能力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资格鉴定与考评。

五、已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岗位(专业、工种)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革新、排除事故隐患和解决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方面成绩显著,具有组织培养高级工和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的能力,可申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资格鉴定。

以上所称"本职业,包括相关相近职业(工种),在申请晋级和转岗培训鉴定时,可合并计算工作时间。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按我厅《关于组织部分职业(工种)开展技师资格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发[2001]61号)的规定执行。

39.院校专业与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有何对应关系?

答:劳动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职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4号)对院校专业对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进行了重点推荐。

40.在校学生怎样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有何要求?

答:一、在校学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可对照规定申报条件,向本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未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可向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需提交:1、在湖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下栽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

(三)统一鉴定

41.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哪些?

答:目前,采取全国统一鉴定组织形式的职业资格鉴定的职业有秘书、营销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员、企业信息管理师、物业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理财规划师、公关员、物流师、网络编辑员,广告设计师、企业培训师、公共营养师和电子商务师等职业。

42.全国统一鉴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全国统一鉴定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进行。新职业、新工种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采取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推广的方式进行。

43.全国统一鉴定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有哪些?

答:全国统一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个项目(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下等级的报考者不需参加综合评审),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一般为标准化考试,考生采取纸笔作答、填写标准化答题卡或上计算机智能化的方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一般为问答、案例分析、计算、流程设计(部分职业需要填写标准化答题卡)等,采取书面测试或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考试一般采取专题论文写作和答辩、业绩评估、文件筐测试等方式进行。

44.全国统一鉴定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举行(一般在5月份第四个星期六和星期日,11月份第二个星期六和星期日)。此外,劳动保障部还将根据不同省市需求和各职业、等级的特点,安排专场鉴定、试验性鉴定和智能化考试,时间一般在3月、5月、9月和11月。

45.个人如何申报全国统一鉴定?有何要求?

答:一、全国统一鉴定申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请鉴定个人可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报名。

二、申请时需提交:1、在湖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下栽并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结)业证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3、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

三、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的需提交:1、在湖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下载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结)业证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3、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4、技术论文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四)高新技术考试

46.什么是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答: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一项国家级考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和实施,是国家认可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

47.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的特点是什么?

答: 1.模块化的“技能培训和鉴定标准”体系。所谓模块化的考试设计,就是根据不同领域中的计算机应用情况,以职业功能分析法为依据建立若干个实用软件的独立考核模块,应试者可根据自己工作岗位的需要选择考核模块,有效地解决了不同计算机专业应用领域的特殊性问题。

2.以实用软件操作为对象的标准化作业试题。以实用软件操作为对象的标准化作业试题,是指考试命题设计以实用软件为对象,以操作技能为核心,以标准作业为载体,并充分体现重点测试应试者掌握具体软件包的专业应用技能。

根据计算机应用特点分类,形成大的应用模块,如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数据库应用模块、因特网应用模块、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与维修模块。每个大模块内,又根据相关软件的特点,分成小的系列,如WINDOWS平台下的WINDOWSWORDEXCEL套件,DOS平台下的UCDOSCCED套件等,再从小系列中取出考核点,形成考核单元,如汉字输入、文字编排、表格制作、数据统计、图形混排、排版打印等进行考试。证书按大模块(即应用模块)发,并注明所考的小系列(即所用软件)及所得成绩,不再分项注明考核单元(即实际能力)的具体等级。

3. 专业而实用的考试方式。高新技术考试重在考核计算机软件的操作能力,完全摒弃了没有实用价值的纯学术性理论知识。它以软件操作能力为主要对象,属于专项考试性质,侧重专门软件的应用,培养具有熟练的计算机相关软件操作能力的普通工作者。

采用随培随考的方法,不搞全国统一时间的考试,以适应考生需要。向社会公开试题和标准答案,不搞猜题战术,以求公平并提高学习效率。

 4.统一和程序化的考试管理系统。所谓统一和程序化的考试管理系统,其实就是真正贯彻和落实“五统一”的原则进行质量管理,即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考评员资格、统一培训考核机构条件标准、统一颁发证书。每一个考核模块都制定了相应的鉴定标准和考试大纲,各地区考试站进行培训和考试都采用统一的标准和大纲,并使用统一教材,以避免因人而异的随意性,使证书获得者的水平具有等价性。

48.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在我国的迅速普及和推广应用,提高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应用者的操作水平和高新技术装备的使用效率,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应用人员的上岗择业、人才交流等提供标准化的技能水平测试和能力证明,使我国的劳动资源配置逐步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49.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对象是哪些人?

答:考试主要面向准备和正在从事下列工种工作的人员: 

1)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工具是计算机设备及其系统,知识体系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如:计算机软件开发人员、计算机调试检测人员、计算机设备维护人员、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等。(2)计算机应用操作人员:主要工具设备是计算机及其系统,主要技术是计算机应用技术。如:计算机信息管理人员、计算机制图人员、计算机辅助设计人员、计算机排版人员、计算机网页制作人员、计算机多媒体制作人员等。(3)其他职业需要应用计算机技术的人员:将计算机作为一种工具应用某项或多项计算机技术辅助完成职业活动而提高效益和技术含量的人士。如机关工作人员应用办公软件和因特网,会计人员应用会计软件,工程技术人员应用Auto CAD,图形图像设计人员用Photoshop3D Studio MAXCorelDraw等。

一句话,所有以计算机为劳动工具和辅助工具的人士,只要有需要均是考试对象。

50.什么是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

答:所谓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就是指在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过程中所使用的基于计算机操作系统开发的应用程序系统软件及其附属软件。如办公应用考试模块是指办公软件系统,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等。

51.计算机信息高新考试已开考的模块有哪些?

答:目前计算机信息高新考试已开考模块有16个:

1、办公软件应用;  9、多媒体软件制作;

2、数据库应用;    10、应用程序设计编制;

3、计算机辅助设计; 11、网页制作;

4、图形图像处理;  12、视频编辑;

5、专业排版;    13、IT应用;

6、因特网应用;   14、计算机中文速记;

7、微机安装与维修  15、移动技术;

8、局域网管理;      16、游戏开发。

52. 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与人事部门设立的全国性计算机考试以及和教育部门设立的全国性计算机考试有什么区别?

答: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和人事部门设立的全国性的计算机考试的主要区别是考试对象不同。人事部门的计算机考试的主要对象是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人员,是计算机理论和研发技术的考试;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对象是需要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和教育部门设立的全国性计算机考试的主要区别是考试重点不同。教育部的考试从教育层面对计算机理论知识及基础能力进行考试;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是以应用为原则,对计算机在应用领域的广泛性进行了充分考虑,是国家就业政策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机结合的考试。

(五)新职业鉴定

53. 什么是新职业? 

答:新职业是指社会经济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暂未收录的职业。新职业包括全新职业和更新职业,全新职业是指随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而形成的新的社会群体性工作;更新职业是指原有职业内涵因技术更新产生较大变化,从业方式已与原有职业相比发生质的变化。

54.新职业试验性鉴定工作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1)发布公告:确定每年拟开展试验性鉴定的新职业目录,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备案后,下发通知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2)组织开发:确定新职业试验性鉴定开发单位;组建专家队伍;进行职业标准、培训与鉴定教材及培训方案的开发;进行新职业试验性鉴定试题的开发;(3)培训与鉴定实施:确定新职业试验性培训鉴定试点单位;组织实施新职业试验性鉴定;(4)完善修订根据试验性鉴定反映出的情况及问题,完善职业标准、教材、命题等。

55.如何申请成为新职业试验性培训鉴定试点单位?

答:全省培训鉴定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可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职业试验性鉴定计划,结合自身优势,提出新职业试验性培训与鉴定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新职业试验性培训鉴定申请表;培训大纲与实施方案;培训师资有关证明材料;培训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证明材料。

(六)能力测评项目

56.目前已组织开展的能力测评项目有哪些?

答:目前已经开展的能力测评项目主要有通用管理能力、职业英语、职业汉语、创新能力和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等。

57.什么是通用管理能力认证?

答:通用管理能力标准体系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依据国际先进理论、能力培训标准和课程设计成果,组织各界专家力量,制定的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通用管理标准。它包含了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管理技能、管理方法和管理工具,并以模块化的方式,组成了通用管理能力标准和一整套标准化课程技术资源,力图通过提供全面的管理技能训练、管理素质训练和相应的测评,全面提升学习者的职业能力。

58.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包含哪几个等级?由哪几个模块组成?

答: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包含基础级和综合级两个等级。由自我发展管理、团队建设管理、资源使用管理和运营绩效管理共四个模块组成。

59.通用管理能力项目的认证标准及方式是什么?

答:通用管理能力项目的认证分为基础级和综合级两个等级,均实行全国统一考核认证方式,采用百分制,得分在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其中,申报参加综合级认证的考生须参加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记录表。

60.什么是创新能力测评?

答:创新能力测评项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开发的旨在培养和评估劳动者创新能力的培训考核项目。

61.什么是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答:由各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广泛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对就业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进行单项职业技能考核,核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适用准备运用或运用专项能力求职、就业或再岗的人员。

(七)国际证书合作项目

62.申请开展国外职业资格认证或职业技能考试的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明确的考试项目和考试章程;(3)具备承办考试的必要条件。

63.如何对国外证书项目的考核和发证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

答:根据《关于对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加强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受理开展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引进工作的中外机构提交的申请手续,提出审核意见,经同级行政管理机构备案后上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审批和注册。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委托,国际证书协调办公室承担对已注册证书项目的考试和发证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对辖区内范围内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和发证活动进行监督。

64.什么是托业考试?

答:托业考试是一种职业英语考试,又称为国际交流英语考试(Test of English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是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于1979年为国际职业工作环境而设计开发的英语交流能力资格认证。用于测试母语非英语人员在国际性环境中的日常英语能力,旨在衡量应试者在国际商业、贸易环境中使用英语的熟练程度,有别于那些侧重于学术环境中英语使用能力的考试。

65.什么是中英职业资格证书项目?

答:中英职业资格证书是原劳动部与英国文化委员会政府合作项目——“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的延续。初步形成了目前企业通用管理岗位4个级别,从文员到企业高级领导人;以及在商贸零售、旅游、电信等行业的3个等级的46个证书课程的中英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中英合作项目所推广的系列证书都已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注册认可,证书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考生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查询证书真伪。中英职业资格系列证书课程,具有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可以帮助企业引入国际标准的岗位工作规范要求,可以给教育机构提供与企业实际工作要求相结合的工作胜任力证书培训课程内容;注重对学员工作能力的培养。

四、鉴定题库

66.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答: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遵循职业技能鉴定命题技术要求,反映具体职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客观、公正的评价劳动者职业资格、能力水平及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试题、试卷资源的集合,包括理论知识题库和操作技能题库及计算机智能化考试题库系统。

题库资源的开发需经过以下几个阶段:1)研究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建库目标;2)建立测量模型;3)制订命题规则;4)编制命题方案和《鉴定要素细目表》;5)命制理论知识试题和操作技能试题;6)审定试题; 7)试用及质量评估;8)编码入库并发布应用;9)征集意见,定期修订。

67.职业技能鉴定的试题类型有哪些?

答:职业技能鉴定的试题分为理论知识鉴定试题和操作技能鉴定试题。

一、理论知识鉴定试题分为:客观试题和主观试题。

1、客观试题的题型为选择题(单选、多选)、判断题。2、主观试题的题型为计算题、画图题、简答题、论述题。

二、操作技能考核试题根据职业活动和鉴定方式的特点有所不同,知识技能型职业的鉴定试题一般采用案例分析、方案设计、图形图象设计、计算模式题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职业的鉴定试题一般采用产品成果型试题和操作过程型试题。

68.为什么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答: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一是有利于规范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行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二是有利于统一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水平,为从业者择业、就业提供公平、客观的能力水平评价。

69.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鉴定考核成绩查分和差错复正?

答: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进行成绩查分并复正:

1、试卷中的考试题目、评分表中的评分细目漏评;2、试卷或评分表的分数统计有误,查分不涉及评卷或判分的宽严幅度;3、分数登录存在差错。

70.如何申请鉴定考核成绩查分? 

答:1、对鉴定考核成绩有异议的鉴定,自成绩公布之日(以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上公布的日期为准)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直接与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质量管理部门联系,也可以持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报考的职业技能鉴定所()或职业培训机构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申请登记表》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2、培训鉴定机构审核鉴定对象的查分申请后,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于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当面送交的方式上报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质量管理部门。

五、鉴定质量管理

71.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包含哪些方面?

答:职业技能工作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鉴定所(站)管理、考评人员管理、鉴定命题管理、考务程序管理和资格证书管理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自成系统,又互相联系、互相制约,是一个有机整体。

72.什么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它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基层组织,承担规定职业等级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得到建所法人单位的授权;2、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工作资料和考评场地;3、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检测检验仪器;4、有具体明确的职业技能鉴定依据;5、有相应数量的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考评员,按规定建立完备的管理组织体系、考评工作程序和质量保证体系;6、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7、有进行信息统计、数据处理的专用设备、系统软件和专业人员;8、承诺在考评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和客观的原则,接受监督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7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包括哪些内容?

答:年度定期监察和综合评估的主要内容:鉴定所(站)的硬件(场地、设备、检测手段等)是否与批准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或类别相符,是否完好,有无发展;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管理制度和鉴定标准、规范、程序的执行情况;年度鉴定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规范动作情况;服务能力建设、质量诚信建设、综合化管理建设情况等。

74.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哪些形式?

答:质量督导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听取职业技能鉴定职能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汇报;2、查阅职业技能鉴定职能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有关文件、档案、信息数据资料;3、审核职业技能鉴定活动有关程序和环节的合规性;4、对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现场和考试现场组织实施的相关要素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必要的指导。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包括质量管理经常性检查和鉴定活动现场督导两种形式。

75.现场督导工作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现场督导也称技术质量督导,一般是内部或上级部门派人对每次鉴定活动现场进行直接督导和检查,它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对鉴定所(站)鉴定资质、鉴定公告、考生资格、鉴定收费、试卷保密管理、鉴定场所设置和考务人员配备比例情况进行检查或复核。2、对考场考评员(监考员)的配备情况(包括资格、数量等)和实行回避制度进行监督,对考评员(监考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鉴定使用试卷试题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对鉴定过程督查以及对各类鉴定记录报表填写情况进行复核。3、对鉴定结果处理(包括理论知识试卷阅评质量、操作技能考核评定质量)进行监督。4、根据鉴定活动现场督考情况,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现场督考报告》,在当次督导结束后三天内提交委派单位。

76.劳动保障部实行专项治理的职业有哪些?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从025月起,集中力量在全国开展美容、美发、保健按摩、中式烹调和汽车修理五个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专项治理工作;从037月起,新增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眼镜验光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等10个服务类和加工类职业为专项治理职业。

77.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职业培训鉴定机构重点监察范围及处罚措施有哪些? 

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531日起执行),对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监察范围和处罚已有明确规定。

一、重点监察下列行为:

1、发布虚假培训信息;

2、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职业培训许可证;

4、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职业培训许可证;

5、恶意终止培训、抽逃或者挪用职业培训经费。

6、超出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

7、严重违反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或者降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标准;

8、伪造、变造、买卖职业资格证书。

二、处罚措施:

职业培训鉴定机构有上述违规、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取缔。

为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六、职业技能竞赛

78.什么是职业技能竞赛?

答: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密切结合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开展的、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组织的群众性职业技术技能比赛活动。

79.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哪几类?

答:职业技能竞赛按层次分为国家、省、市(州)、县(市、区)和企业(院校)五级;按类别分为三类,跨行业(系统)面向社会的竞赛为一类竞赛;单一行业(系统)的竞赛为二类竞赛;单一机构的竞赛为三类竞赛。

80.哪些职业适合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答:竞赛的职业(工种)应选择技术复杂、通用性广、从业人员较多、影响面大以及优先选择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也可选择就业面较大、发展较迅速的新职业以及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81.我省技能竞赛有哪些奖励措施?

答:凡经劳动保障部门登记的竞赛,按下列规定给竞赛的优秀选手予以奖励:获国家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十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的选手,除国家奖励外,由省劳动保障厅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在校学生除外),并在原职业资格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获省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和省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省劳动保障厅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在校学生除外);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经省劳动保障厅审定,可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者可晋升为高级技师;获市级一类竞赛、大型企业举办的参赛人数50人以上竞赛各职业(工种)的第一名选手,两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省级一、二类和市级一类竞赛中,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经省劳动保障厅审定后,可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大型企业举办的参赛人数50人以上的竞赛各职业(工种)第2至第8名的选手,如两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82.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应具备哪些条件方可登记备案?

答: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有详细的竞赛方案。3、具备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设备。4、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5、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6、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七、鉴定专家队伍

83.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属性是什么?

答: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是在省劳动保障厅的领导下,对全省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进行专业技术理论研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专家组织。

84.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拥有哪些工作职责?

答:专家委员会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指导与技术咨询,主要工作职责范围如下:

1、研究、开发、完善湖南省地方性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方分库,组织研究和推广应用智能化、仿真模拟的操作技能考核方式、方法和手段;2、组织制定我省相关职业(专业)指导性计教学计划,开发培训教材及复习指导资料;3、受劳动保障厅委托,拟订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标准,包括应用具备的场地、设施设备、检测工量具、仪器等具体标准、并参与全省鉴定所(站)的资格审查、年检年审和督导评估;4、受省劳动保障厅委派,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鉴定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5、受省劳动保障厅委托,组织举办全省行业性的职业技能竞赛;6、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训;7、承办省劳动保障厅委托的其他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5.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形态是怎样的?其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答: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是省专家委员会的分支机构,由省专家委员会按职业或工作领域为依据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专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执行省专家委员会的决议;秘书处设在秘书长所在单位(简称“秘书处单位”),秘书处单位应为经费充裕、积极支持并参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教研水平高的学校,或设备设施先进、技术力量强的科研单位和企业,或领导有力、号召力强的行业组织,秘书处单位随秘书长变更而变更。

其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国家及地方题库开发及完善的研究工作;2、组织制定相关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开发相关专业的培训教材及鉴定复习指导资料;3、经省劳动保障厅委托,拟定相关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标准,并参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资格审查、年检年审和督导评估;4、协助省劳动保障厅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鉴定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5、受省劳动保障厅的委托,组织举办全省相关职业技能竞赛;6、参与相关职业师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训工作;7、受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的委托,参与制定相关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评估标准、教学督导评估工作;8、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宣传活动,出版理论性刊物等。

86.现阶段,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专家队伍的组成情况如何?

答:目前,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专业委员会正式足组建环境监测、电子商务、模具设计与制造、评茶等17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涉及艺术、电子、机械、轻工等十几个行业,覆盖鉴定职业(工种)三十多个,正在筹备成立的专业委员会23个,进入专家库名录的专家达1500人。此外,拥有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5498人,鉴定质量督导员60人。

87.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答: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在规定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程序,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88.考评人员的任职资质和条件有哪些要求?

答:一、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以下统称"考评人员")。

考评员可承担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技能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可以承担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技能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二、考评人员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考评员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其以上资格或者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高级考评员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2、经过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培训并考核合格,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3、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技能精湛,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89.考评人员职责与任务是什么?

答:一、考评人员受相应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委派,到指定的鉴定所(站),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

二、考评人员在实施鉴定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实施鉴定前,了解鉴定计划,熟悉鉴定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和本次考评的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等;2、在实施鉴定过程中,检查考核场地,测试鉴定所用设备、检测仪器和工、卡量具,检验考核鉴定所用材料,核对准考证;3、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程序、评分标准,独立完成评分任务,认真填写考评记录并签名;4、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相关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5、经常研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向鉴定中心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90.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认证有哪些规定?

答: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应按照考评人员的任职条件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湖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核准表》或《湖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核准表》,同时提供本人有关资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等级等有效证明材料,市(州)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交由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省直部门、行业、省属大中型企业所属单位申报人员材料交由省直部门、行业、企业劳资或培训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以上申报资料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91.考评人员的聘用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一、考评人员实行聘任制。考评员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取得考评员资格者中聘任,高级考评员由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聘任。双方签定聘约(见附件3),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等。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所聘用的考评人员实施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建立考绩档案。对优秀考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考评人员,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取消其考评资格。

三、考评人员聘任期为三年,期满后需要继续聘任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核。

四、考评人员任期届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考评人员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所聘用的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三年来考评工作总结和换证申请报告,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其主管部门、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不按时提交工作总结和换证申请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评员资格,不得再承担考评任务。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或委托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对任期届满的考评员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受委托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将情况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3、考核合格的考评人员,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与相应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续签聘用协议,继续从事考评工作。

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为考核合格的考评人员:

1、思想品德端正、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认真学习并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和政策;2、服从相应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派,积极参加鉴定考评工作,自觉接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和监督;3、认真履行考评人员职责,在考评工作中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范、标准、程序和要求;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经查实,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考核不合格考评人员,不得再从事考评工作:

1、不服从相应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和监督,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参加鉴定考评工作;2、在鉴定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不力,擅离职守,致使考场秩序混乱、纪律涣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3、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分,严重误评、漏评或因评分不客观、不公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擅自更改试卷或试题、或泄露试题内容、或私自更改鉴定成绩的。

七、考评人员每次实施考评后,应予津贴补助,补贴标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定,费用由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所(站)负担。

92.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其任职条件是什么,工作职责有哪些?

答: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是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国家职业标准、考务管理及证书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

申报质量督导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掌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技术方法。3、从事职业技能鉴定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或担任过三年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且年度考核评估合格。

质量督导员工作职责是:

1、对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贯彻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程的情况实施督导; 2、对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情况实施督导;3、对管辖范围内的鉴定所(站)开展鉴定工作及鉴定场地、设施设备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实施督导;4、对社会举报、投诉的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情况(包括异地鉴定、异地发证、不鉴定就发证、擅自超范围鉴定、到外省购证和盗印证书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5、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或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93.什么是高技能人才?

答:高技能人才是指具备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贡献作用的技能型劳动者。

94.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和完善企业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95.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有什么重要性?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的一项重任务来抓。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以下重要性。

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是我国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是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技能人才队伍,大力提升我国产业工人的整体素质,改变我国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状况,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有利于突出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和贡献,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以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加强党群关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将进一步深化我国的教育改革,特别是职业教育改革,促进我国职业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96.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到十一五期末,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97.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原则是什么?

答:在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上,坚持统一标准与四不唯相结合。企业应在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基础上,突破资历、年龄、身份和比例的限制,组织符合给定条件的技能员工,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晋升职业资格或直接晋升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

在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经营)岗位要求相结合;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鉴定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既要符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规定,又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上,坚持内部监控与外部督导相结合。企业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应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生产、工会、纪检等部门参与的专门组织机构,共同做好鉴定组织实施全过程(命题、制卷、考核、考评、评分等)的质量管理工作。评价结果应进行企业内公示,并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对鉴定组织实施过程加强督导检查,维护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坚持培训考核与岗位使用、待遇激励相结合。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明确岗位的技能资格等级要求,做到培训考核与使用(聘任)相联系,并实行技能资格等级与工资收入相挂钩的薪酬制度和与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福利待遇相对等的人才保障政策,做到职业资格与待遇相结合。同时,对参加培训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或部分补贴培训鉴定费,并以带薪学习、培训进修、休假等形式进行奖励。

98.我省对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要求有哪些?

答: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企业集团或行业组织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在发展职业教育中承担应有的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中的骨干作用,逐步建立企业、行业组织办学的促进机制。企业要制定和组织落实《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名师带徒""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活动,通过让技能人才承担企业的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艺流程改革、课题研究、技能交流活动和岗位技能培训,促进新技师的成长。

企业应按国家规定提足、用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列入成本开支),重点向生产一线职工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倾斜。

99.我省对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湖南省技师评聘和管理暂行办法》(湘劳[1995]184号)规定:

1、经省劳动行政部门评审取得资格并被聘任了的技师、高级技师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的工资和职务津贴;2、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以组织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成果展览,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赴国外学习考察;3、企业技师的职务津贴计入本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工资基数,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聘期满五年、高级技师聘期满二年,并在任职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其职务津贴仍按原规定,列入本人工资基数计算退休养老金。

二、《湖南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意见》(湘劳社发[2003]130号)规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国家和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政策、措施,宣传各行业的技术能手和标兵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术标兵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

三、《关于进一步调整高技能人才津贴参考标准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6]22号)规定:

1、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月的标准执行;2、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月、260/月的标准执行;3、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企业可按不低于400/月的标准执行;4、获得湖南省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称号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职工所在岗位的特点,按不低于800/月的标准确定其津贴;5、同时取得以上几项资格、荣誉的,可按其中最高津贴标准执行。

四、省政府于2005年开始,对技能大师和技术能手直接进行表彰和重奖。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规定:对参加当地紧缺职业高级技能以上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且被企业聘用的人员,企业可给予一定的培训和鉴定补贴。

六、企业退休职工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与具有高级职称的管理技术人员享受相同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湘劳社政字[2006]20号、21号)。

九、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

100. 职业培训的含义是什么?

答:职业培训是一种按照不同职业岗位的要求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职业知识与实际技能培养和训练的职业教育活动,其目标在于把劳动者培养成适应新的职业岗位需要的劳动者,以适应就业和转换职业的需要。

101. 如何把握我国现阶段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方向?

答:在新形势下,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将同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教育理念,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城市对农村、东部对西部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102. 职业培训分为哪几类?培训工作由哪些机构组织实施?

答:职业培训是为了增强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其就业能力、适应职业转换的能力以及工作能力,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培训的层次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培训和其它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主要由技工学校、就业训练机构、民办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企业职工培训机构等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103. 什么是“双师型”教师?如何认识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社会意义?

答:根据国家规定,双师型教师主要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

1、有两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具有中级(或以上)教师职称;2、既有讲师或以上的教师职称,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职称;3、主持(或主要参加)两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发展双师型教师,其概念的提出,是在以往职业教育中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的传授、轻能力培养和知识的应用,师资队伍建设和评价上偏重理论水平的情况下,为了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促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正确定位,有机结合,适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职教理念而提出来的。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是适应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需要;是完成职业教育目标的前提条件;是改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现状的需要;是实施创新教育的内在要求。

104. 如何认识教材建设工作在职业培训中的重要性?

答: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的强大动力,教材是职业培训的重要支柱。职业培训包括教师、教材、教室和实训设备等几个要素,从现代职业培训发展趋势看,教室可被改造替代,教师可被提升转化,实训设备可找到新的依托和载体,唯有教材不可或缺,不能替代。教材集约反映知识技能,职业培训越个性化越需要教材,越全面推广越需要教材,越快速发展越需要教材实现与知识技能的结合。

105. 我国职业培训教材开发机制和教材评审制度各有什么特点?

答:我国职业培训教材开发机制是统筹指导、两级规划、分工实施;教材评审制度是用户评估、专家评审、向社会推荐

106.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材的编写原则是什么?

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材是社会公认的、直接为考生考取技能鉴定证书考前培训使用的主导教材,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联系全国多个省市劳动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此教材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考什么,编什么为原则。内容上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充分体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内容与形式;结构上依据职业功能模块,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等级进行编写,充分符合职业培训教学基本规律。

107.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具有哪些特点?

答: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主要有以下特点:

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遵循标准-教材-题库-考核一条龙的运作原则,与国家题库紧密衔接;内容紧贴《国家职业标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突出职业培训特色;按照模块化方式,分不同级别进行编写;专家队伍强大;教材权威性强。

108. 鉴定对象如何购买指定的培训教材?

答: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隶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1980年建社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坚持为劳动社会保障和职业教育培训事业服务,集图书、期刊、音像电子产品出版于一体,坚持发展自己的特色产品,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重要出版基地、劳动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图书权威性出版社。湖南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属教材发行机构是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在我省设立的唯一一家代理发行机构,负责湖南省境内的职业培训教材的发行工作。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21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分校办公楼一楼(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39号社会保险大楼502室);邮政编码:410008;联系电话/传真:0731-4530384;联系人:彭煜。

109. 鉴定对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前可选用什么参考资料进行备考?

答:为配合国家题库运行,便于培训机构有序地组织培训,使考生有针对性地进行考前复习准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直接参与国家题库建设的专家编写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复习指导丛书》。书中说明了国家题库统一试卷的命题依据,试卷结构和题型题量,公布了近几年职业技能鉴定中将要考核的重点内容,对理论知识复习要点和操作技能的准备要领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按考核鉴定要求从题库中直接抽取组织了试题精选和模拟试卷,以使考生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内容、范围、考核方式、试题题型和试卷结构,使考生在复习和应考时能做到心中有数,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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